作者:
菲利普先生等在他们的信件中强调,早产婴儿可能会出现反复的支气管阻塞症状,他们想称之为“早产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这一术语在临床实践中可能有用,但在流行病学研究中很难应用,因为没有标准编码对其进行定义(国际疾病分类(ICD),第10次修订版)。也许在以后的ICD修订版中会有所改变。这些病例的存在当然不会阻止哮喘在早产儿中发展的事实,并且可能比足月儿更容易发生。在我们的研究中[1.],我们发现在35-38周出生的儿童(表1)或出生体重1500-2999克的儿童(表2)中(2岁后)使用抗哮喘药物的人数增加。即使在39-41周出生的儿童中(表3),宫内生长迟缓的影响也很明显。43 387名“哮喘”儿童中只有39名儿童被新生儿诊断为支气管肺发育不良(表4)安塔利茨卡和P牛津英语词典[2.]M.Filippone引用了这一点等指患有支气管肺发育不良的新生儿的治疗,与我们在研究中用于病例定义的2岁后的治疗无关。
脚注
利益冲突:未声明任何利益冲突。
- 收到2013年4月16日。
- 认可的2013年4月19日。
- ©ERS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