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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A。2003年08月13; 290(6):790-7。

结束生命的做法在欧洲重症监护单元:Ethicus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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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和危重病急救医学,哈达萨希伯来大学医学中心,耶路撒冷,以色列的部门。

摘要

背景:

虽然采用的实践指南是标准化病人护理的很多方面,道德困境正在发生,因为在重症监护放弃维持生命的治疗,并在不同的国家和文化之间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目的:

要确定欧洲重症监护病房(ICU)的频率和类型的结束生命的实际做法,并分析异同。

设计和设置:

欧洲ICUs前瞻性观察研究。

参与者:

连续死亡或治疗受限的患者。

干预:

从1999年1月1日到2000年6月30日,研究人员对17个欧洲国家的37个icu中前瞻性定义的临终实践进行了研究。

主要结果测量:

比较和分析不同地理区域、不同患者和专业人员的临终护理频率和模式。

结果:

住进ICU的31 417名患者中,4248例(13.5%)死亡或有维持生命的疗法的局限性。其中,3086例(72.6%)有治疗的局限性(招生的10%)。间实质性变异性中的限制和垂死的方式找到:不成功心肺复苏在20%(范围,5%-48%),脑死亡在8%(范围,0%-15%),预提疗法在38%(范围,16%-70%),在33%(范围,5%-69%)抽出疗法,并在2%(范围,0%-19%)死亡过程的活性缩短。死亡过程缩短报道在7个国家。报告死亡过程的缩短阿片类和苯二氮卓的剂量在同一范围内那些在以前的研究中用于缓解症状。治疗VS的维持生命的治疗延续的限制是与患者年龄,急性和慢性的诊断,在ICU,区域的天数,和宗教(P <0.001)相关联。

结论:

在欧洲加护病房接受维持生命治疗的限制是常用的和可变的。限制是与患者年龄,诊断,ICU停留时间和地理和宗教因素有关。虽然死亡过程的缩短是罕见的,撤回治疗和死亡过程的缩短之间和治疗之间的清晰意图,以减轻疼痛和痛苦以及那些旨在缩短染色过程可能缺乏。

PMID:
12915432
DOI:
10.1001 / jama.290.6.790
(索引对ME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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